分公司注销材料有哪些?~
有很多人在问,因为分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效果没有预期的好,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一直处于盈亏的状态,所以应该要怎么做?其实如果分公司在经营很久之后,一直入不敷出的话,是可以考虑结束分公司的经营的,那么在办理分公司注销的时候,分公司注销材料有哪些?请看下面的介绍:
分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应该需要准备以下分公司注销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在了解完分公司注销材料后,我们再来看看分公司注销的大概流程:
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五.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分公司的注销相对公司的注销是比较简单点的,但是总体来说,如果没有办理或者完全了解以上所说的分公司注销材料的内容以及流程的话,办理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而且时间很长,因此很多人都是会直接交给代理公司办理,这样您就可以完全放开手去让他们去办理所有手续,自己去处理其他的事情,就不会两头忙了!如果有需要的话,请向我们同兴财税的客服联系,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人员帮您办理分公司注销,让您免去许多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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